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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2020-02-10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发布日期】 2019.06.19

【实施日期】 2019.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商标注册,价格综合规定,营商环境优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规定,201971日起,降低部分商标注册收费,现将具体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降500元;
  二、变更费收费标准,250元降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变更业务,免收变更费;
  三、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其他商标业务,涉及下列收费项目的,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具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90%收费。
  详见下表:


收费项目

纸质申请收费标准

(按类别)

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

收费标准(按类别)

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元(限定本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30元)

270元(限定本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27元)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500

450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

450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500

450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250

225

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

675元(待开通)

变更费

150

0

出具商标证明费

50

45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

1350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

1350

商标异议费

500

450元(待开通)

撤销商标费

500

450元(待开通)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50

135


  特此公告。


商标局
20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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