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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有关知识产权部分

2020-0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
Higher Educ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018 Amendment)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发布日期】 2018.12.29

【实施日期】 2018.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法律

【法规类别】 高等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六十三条 国家对高等学校进口图书资料、教学科研设备以及校办产业实行优惠政策。高等学校所办产业或者转让知识产权以及其他科学技术成果获得的收益,用于高等学校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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