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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修正)-有关知识产权部分

2020-0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2018)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Public Libraries (2018 Amendment)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6

【发布日期】 2018.10.26

【实施日期】 2018.10.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法律

【法规类别】 图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20171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201810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十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保护和使用文献信息。
  馆藏文献信息属于文物、档案或者国家秘密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遵守有关文物保护、档案管理或者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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