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有关知识产权部分
2020-0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 | ||||||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 |||||
【发布日期】 2015.07.01 | 【实施日期】 2015.07.01 |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法律 | |||||
【法规类别】 国家安全工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5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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