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资料下载
Science technology Policy
项目管理政策
科技政策
-
2020-03-04 附件2:关于下达2019年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资助经费的通知.pdf
끂280 11.37 MB -
2020-03-04 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名单的公示.pdf
끂486 161.33 KB -
2020-03-04 关于公布2019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名单的通知.pdf
끂509 287.87 KB -
2020-02-19 关于认定2019年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的通知.pdf
끂261 353.11 KB
【主管部门】 杭州市科技局、杭州市财政部局 |
【依据文号】 征求意见稿 |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更新日期】 2020.02.17 |
||||
|
|
||||
|
杭州市“雏鹰计划”
项目申报通知
- 2024-03-12
- 2024-03-01
- 2024-02-28
- 2024-02-22
- 2024-02-22
- 2024-02-21
- 2024-02-19
- 2024-02-19
-
2020-12-02 2020年浙江省第一批国高名单.pdf
끂347 949.83 KB -
2020-09-25 关于2020年杭州市市级众创空间拟认定名单的公示.docx
끂236 21.17 KB -
2020-09-25 关于杭州市2020年第二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的公示.docx
끂226 55.82 KB -
2020-09-18 关于认定2020年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名单通知.docx
끂245 66.25 KB -
2020-05-22 附件:申请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끂297 117.5 KB -
2020-03-04 附件1:钱塘新区财政资金收款凭据格式(雏鹰计划企业).xls
끂357 20 KB -
2020-03-04 附件1:钱塘新区财政资金收款凭据格式(高新技术企业).xls
끂330 20 KB -
2020-03-02 钱塘新区“雏鹰”企业认定申请表.docx
끂330 28.84 KB
- 一、申报时间
-
2020年杭州市“雏鹰计划”申报周期:
2020年4月——2020年6月(以所在地申报通知为准)
- 二、申报条件
-
申请认定“雏鹰计划”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要求。
2.申请认定时,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满1年,且在6年以内,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且申报时企业上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
3.企业上年度职工数不少于10人,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4.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帐,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3,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5.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至少一项Ⅱ类及以上知识产权),且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 三、申报流程
-
(一)企业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注册地科技局提出申请,并在网上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
2.创新能力评价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知识产权材料、科研项目立项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材料、研究开发活动材料和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材料;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4.上年度的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和年度审计报告(需要披露研发费用、销售收入)。
(二)审核推荐
各地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企业运营状态和信用安全等情况进行核查。向市科技局书面提交参加评审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核查报告,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评审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
(三)专家评审
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专家实施评审。
(四)发文认定
市科技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专家评审情况,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和发文认定。
- 四、申报作用和利好
- (一)财政政策
- “雏鹰计划”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包括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
- 1.无偿资助
- 对新评审纳入“雏鹰计划”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创业无偿资助。
- 2.贷款贴息
- “雏鹰企业”在三年培育期内获得银行贷款的,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额银行基准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贷款贴息资助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
- 财政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财政和各地财政共同承担。
- (二)科技金融服务
- 建立信用激励机制、风险补偿机制、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投保贷周转联动机制、银政企中介多方合作机制,优化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融资渠道。
- 1.对获得社会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雏鹰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审核后,可根据其经营情况提供不超过投资额50%的贷款担保。
- 2.优先向在杭创投机构推荐“雏鹰企业”,引导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用灵活的投资方式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力度,对其投资金额计入该投资机构在杭投资额。
- 3.“雏鹰企业”在向银行申请续贷时,经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审核符合要求的可申请使用周转资金,周转资金单笔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二千万元,原则上企业应自筹实际所需资金的20%以上。
- (三)创新创业服务
- 将“雏鹰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辅导,鼓励和支持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加大对“雏鹰企业”的服务力度。有效整合各类社会创新创业资源,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咨询和投融资对接等创业服务,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技术开发、财税政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企业健康发展。
-
- 五、组织实施
-
“雏鹰企业”认定和管理由杭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和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以下简称各地科技局)共同负责。市科技局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和认定,各地科技局主要负责审核推荐和日常管理工作。
-
2020-03-04 杭委人办〔2019〕4号-关于印发《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1-_看图王.pdf
끂424 528.51 KB -
2020-03-04 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pdf
끂523 510.92 KB -
2020-03-02 关于助力“雏鹰”企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끂439 147.72 KB -
2020-02-19 《关于落实推进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끂226 206.37 KB
项目公示公告
版权所有:信义知识产权 2005-2025